---- 我市陆化律师被评为贵州省第三届
“ 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2010年2月8日,由省委统战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省工商联联合举办的“贵州省第三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大会”在贵阳举行。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龙超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获得表彰的30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表示了热烈祝贺。
其中,我市元朗律师事务所的陆化律师,作为我省律师行业唯一一位当选人员,也参加了此次表彰大会。陆化同志,我市元朗律师事务所主任,贵阳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出生于1957年5月,于198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始终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2005年5月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责任第一,经济创收其次”的工作作风,始终保持较强的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以服务大局,模范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则,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积极参政议政,拥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和过硬的业务素质。
陆化同志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注重律师的社会形象,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在2008年、2009年积极参加了贵阳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组织的“法律进警营”、“送法到工地”等活动,为武警官兵和农民工朋友开展专题法制讲座,对他们所提出的各项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解释和帮助。特别是在“送法进工地”活动中,他还专门针对环城高速公路建设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专题讲座,深入浅出地回答了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诸多法律问题,给农民工们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确保了重点建设工程任务的顺利完成,大大的预防和减少了不稳定事件的发生和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有效地营造了和谐、文明施工的法治环境,营造守法、懂法、依法维权的社会氛围。
在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陆化同志率领事务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积极向灾区捐款,作为贵阳电视台的法律顾问,在贵阳电视台、省红十字会开展的 “爱心家庭”活动中,主动承担法律咨询和顾问工作,陆化同志和郝燕章律师还为活动专门起草了《关于灾区儿童在贵阳市民家中暂时接受收养的家庭收养合同》,并认真处理活动中的涉法问题,使收养工作得以顺利有序的进行,在活动进行期间事务所全体成员与主办单位积极配合,使活动全程无任何法律纠纷产生,保证了活动的圆满完成。除此之外,为了方便市民咨询,陆化同志还提出设立专门的法律咨询室和法律咨询热线电话,为市民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方便市民学法用法,增强市民的维权意识。
希望广大律师向陆化同志学习,大力弘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奉献”的建设者精神,做到义利兼顾,德行并重,扶危济困,服务社会。要争做富民强省的优秀建设者,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来,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